第五十四章
转眼间,从他们认识到现在已经过去八个月了,结婚并且同住一个屋檐下,也已经过去四个多月接近五个月了。
认识八个月了,满打满算就要一年了,双方都了解的差不多了,封旭觉得可以开始着手向许荞表白的事了。
他准备在他们结婚半年的时候表白,如果……如果许荞接受了他的表白,那也许再过半年,他就可以正大光明,不用因为做任务而牵许荞的手了,或许再过半年,他还可以亲一亲许荞。
做事向来爱计划的总裁开始浮想联翩,想起许荞按照书中剧情向他表白的场景,回想起他们一起去做实地调研练习表白的主题公园,去公园表白可以作为一个待定选项;
他们前不久去的露天电影院也是一个不错的表白场地……
可是,如果……如果许荞不接受他的表白?
那他就再追几次!
总裁,不会因为一次的失败就放弃。
总裁,决不言败。
桌面上的台灯曾经陪伴封旭练习“如何冷酷又有礼貌的拒绝他人的表白”,是时候重出江湖了,现在改为“如何向心仪之人表白”。
封总深情的对望着台灯儿:
“荞荞。”
“荞荞,我喜欢你。”
“我想跟你谈个恋爱。”
“……”
ohh,no。封总懊恼的摇摇头,非常的不满意。
……
这头封旭在备战表白计划,那一头的许荞正在激情码字。
结婚这段时间,许荞觉得自己最近更健康了,学会了游泳,还出门游玩,吃的好,睡得好,精神好,又有灵感,码字吭哧吭哧的,居然达成了日万成就。
婚姻令人进步!
许荞最近开了一个新坑,古代玄幻类的:
有一个占山为王的小白骨精,某一天在自己的山头捡到了一个受伤到几乎没气儿的少年。
小白骨精就把少年捡起来,当做妖精的宠物豢养,给少年梳头发,把少年当做换装娃娃打扮。
而少年其实是一个捉妖师,他们捉妖世家也有内讧,也有争权夺位,也有排挤他人。
他是一个没落的捉妖世家公子,父母皆被大妖所害,他那时年纪尚小,无法接任家主之位,族中便推举了另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辈接替了家主之位。
随着少年长大,长辈认为他是一个竞争对手,是一个心腹大患,长大成年会威胁他的家主之位。
长辈想要干掉他,便派少年去收一个看上去很普通,但是却很厉害的大妖,告诉他这是害死他父母的大妖。
少年彼时,才不过15、6岁,自是敌不过厉害的大妖,被打的奄奄一息,一路逃亡到了小白骨精的山头。
他全家捉妖,和妖怪势不两立,却没有想到自己最后会被一个小白骨精捡到做宠物,还给他扎头发,还编过麻花辫呢,少年几次羞愤欲死,但回回都没有死成。
第一回寻死,他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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