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百九十四章 野味_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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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八点,我准时赴约,来到了位于南江区的大当家野味馆的后院大包厢中。

  这个包厢的位置,并不在饭店之内,而是单独的一间小屋,用于招待特殊身份的客人。

  毕竟吃野味的消费都很高,这种消费一餐可能是公职人员一个月的工资。

  说到底,是为了公款吃喝的人,避嫌。

  而这家饭店的老板,就是太监的弟弟,小刀。

  李猛在这家饭店中,也占据了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

  今天约我在这里见面的人,正是太监。

  我住院的期间,他给我打过电话,在得知我要被迫离开这座城市后,他想让我在临走之前帮他一个忙。

  这个忙,即便他没有明说,我也懂。

  必然是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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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办的人绝对是一方大哥级别的人物,最少也是小鬼,万老三,老虎这个级别的。

  因为我要离开了,就等于是跑路,所以我办事,相比于他或是李猛出手,都要稳妥的多。

  这种级别人物出事,肯定要惊动整片江湖,以及官方,如今是特殊事情,祝英哲也说了,官方要出面打压一下。

  在这个时期,如果一个江湖大哥倒下,主谋人一定要跑路。

  所以,太监想让我帮忙,而我还欠太监一个大人情,上次金子军要办我,没有太监的电话,我就死定了。

  他救过我的命,这个忙,我也自然要帮。

  正好我要跑路,只要太监想办的人,不是龙坤,许老板这种跟我关系良好的朋友,我一定会帮他的忙。

  我不知道他要办的人是谁,在电话中,他没有提起。

  但经过几天的思索,我也有一个大概的预测,想必不会是许老板的人,大概率,是古南山。

  只要古南山死了,太监就成了金子军的二把手,他最获利。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哒’

  倚靠在座椅靠背上,面前,小刀滑动打火机的轴轮,为我点燃了一支香烟。

  “小刀,生意做的不错的嘛。”

  两指夹烟,我吸了一口,翘着二郎腿看着小刀。

  虽然他年纪比我大一些,可江湖中,从来不以年龄论大小,我和太监是一个段位的朋友,他就算是小老弟。

  “生意还好,多亏朋友们捧场。”小刀为自己也点燃了一根烟后,谦卑的回答道。

  我和小刀,也算是不打不相识。眼前的小刀,还是从前的模样,似乎没有任何变化。

  这世间,就是存在这诸多的变故,小刀,这位曾经联合过张民,是李猛的死敌,险些还被我办成残疾的家伙。

  如今和我们化干戈为玉帛,并且成为了李猛的密切合作伙伴。

  这个世界,就是很奇妙,谁也不清楚,明天会发生什么,谁和谁会成为敌人,谁和谁会破镜重圆,对于明天,都是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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