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十二章 这不白给很难收场_原神:我真没想当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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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温伍德的脸色有些复杂,万万没想到,对方想要的居然是自己手上的大剑“狼的末路”。

  虽然对“北风骑士”的魂魄来说,这把武器究竟是传说级武器,还是街边的废铁残次品。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

  只不过除开武器的强度而言,“狼的末路”这个名字。对瑞恩伍德,以及安德留斯而言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这是寄寓了狼与骑士友谊的铁片。

  也是最后瑞温伍德在安德留斯坟墓前插上的遗剑,象征着这匹自由之狼的末路。

  ”但北风之狼与骑士的友谊,本来也不需要一把死物才能让人铭记。”

  瑞温伍德看着眼前来自蒙德城西风骑士团的黑发骑士,莫名有些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在蒙德城被烈风包围的岁月,安德留斯与高塔孤王对峙的时刻,瑞温伍德也是这样一个

  仿佛面对所有困境都能抱有勇气的少年。

  “秦起,那你拿去吧。”

  短暂沉默后,瑞温伍德很干脆地从地上拔起那柄黑红色的巨剑,并递给了秦起。

  呃。

  这么简单就给我了啊?

  因为瑞温伍德意料之外的“好说话”,秦起有些讶然地伸手接过。

  毕竟在厚着脸皮向对方要剑之前,秦起可是连接下来的数个方案都想好了。

  像什么套近关系,胡搅蛮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居然统统都没用上。

  接着,秦起掂了掂手中的黑红色大剑,并打量了下。

  和秦起曾经在游戏中所见过的一样,大剑的剑柄与护手都是深邃的黑色。剑脊上的亮红色纹路中,好像寄宿着狼的魂魄。

  而在巨剑的剑锋处,剑尖被从斜向斩断。

  整齐的斜截面制造出如刀锋般的锐角,这也让这把巨剑带上了些许刀的形状。

  但残缺并没有破坏这把大剑的美感,相反更增加了它的坚毅魅力。

  作为一个穿越前喜欢《剑○传奇》和《黑○魂》的男生。

  毫无疑问,秦起对“狼的末路”这种造型的大剑也有着天然的好感。

  好用不好用的先另说,关键是它帅啊!!

  “瑞温伍德,这真的给我了吗?”

  秦起握住剑柄,试着举了举大剑,发现这把黑红色大剑远比自己想象中要来得沉重。

  如果说优菈的大剑【松籁响起之时】是一把如斩断草木如息吹的轻盈大剑,那么【狼的末路】就是一柄寄宿了群狼魂魄的沉重巨锋。

  “喂喂你刚刚不还说借吗。”

  闻言,瑞温伍德一脸无语地看向秦起。

  “咳咳,口误口误。”

  “我的意思是,真的借给我了嘛?”

  发现自己带有小心思的“试探”被瑞温伍德识破了,秦起连忙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改口道。

  “嗯,那它就先借给你吧。”

  “我这边的时间,已经差不多要到了。”

  说着,瑞温伍德瞥了眼夕阳将沉的天穹,落日的余晖将奔狼领染成了一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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