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身在明末,弄个皇帝玩不过分吧_这明末强的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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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赢了,接着就是天命之子的吹捧和盛世王朝的到来。

  吱呀。

  床板翘起,曹昆露出一颗脑袋,目光在黑暗的房间内四处看了看,发现没什么动静,于是就从床铺下爬了起来。

  这宅子据说闹鬼,院子里荒草丛生。

  曹昆从天而降的时候想过离去,但是推断出是明末时期之后,曹昆就暂时居住了下来。

  因为此处是京城最肮脏的地段,四周的居民大多家中死了不少人,乱世之中哪怕是京城百姓也没有吃的,因此不少人逃跑或者投靠义军或者前往南方,也或许给大户人家卖身。

  这周围已经没有多少人,凄凉,诡异,黑暗中的异响,让人不敢居住。

  顶着一头短发,衣服很新潮却又让这个时代觉得格格不入的曹昆觉得,此地是他目前最好的栖息地。

  床铺下的密道并不是曹昆挖掘的,本来就存在,看上去是个藏身地,里面放了不少粮食。

  也不知是不是这家主人很有远见觉得京城守不住因此提前挖了地道藏身,但是看这院子杂草丛生的模样,曹昆觉得主人家肯定是没算到他会出事。

  吱呀一声传来。

  曹昆推开了房门,走入杂草丛生的院落。

  他上身穿着短袖,胸口印着骷髅头,下半身是牛仔短裤,脚下是一双粉红色拖鞋。

  看着天空中的圆月,曹昆深邃的目光一点点涣散,脑海中的画面再次浮现上来。

  那天刚发了这月的稿费,他买了不少好吃的等待女友下班回家,然后小两口就兴奋的吃饱喝足,开始了日常活动。

  睡到半夜,旁边的女友忽然迷迷糊糊的接了个电话,然后猛地惊醒一脚将曹昆踹下了床:“你快走,我老公回来了。”

  曹昆迷迷糊糊,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是身体的本能让他熟练无比的穿上拖鞋,接着抱着衣服拉开窗户就跨了出去。

  冷风一吹,浑身激灵,看了看空调机,再看了看二十八层的高楼。曹昆忽然觉得不对劲,这不是三楼外面的铁管子,这特么是二十八楼的我家啊。

  曹昆扭头就看向屋内,却见女朋友在床上呆呆坐了片刻,忽然一拍脑门跑过来:“老公我我我……”

  咔嚓。

  脚下传来巨响。

  曹昆懵逼的从天而降。

  再睁开眼,就揉着屁股从草丛中爬起来,他懵逼的套上衣服,穿上粉红色的拖鞋——自己穿越了。

  想到自己的遭遇,曹昆就满脸幽怨。

  愤怒倒是没有,跟女朋友本来就是一见钟情。

  她是单身女邻居,他是扑街小作家。

  她学问不高工作难找,工资不多。

  他心生怜悯,发了稿费,经常接济。

  最后一合计俩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不算少,退掉一个房子还能减少租金,而曹昆也不用花钱接济别的小姐姐,还能免费多个女朋友。

  她也不用在每月为钱发愁,不用经常换男友,还多个体贴的永久男朋友,更多个温馨的家庭。

  于是两人就在一起,心里想着或许未来还会结婚。

  这样的关系下曹昆很难会愤怒,甚至还有些窃喜。

  穿越古代,又是乱世,身为一个后世人,曹昆知道自己的机缘来了。

  后世花重金未必能娶到合心意的媳妇,就算娶到了估计也在家里抬不起头。

  在这一世,只要做出一些成就,三妻四妾,美妇萝莉,应有尽有。

  曹昆目光闪烁着自信的光芒:“区区明末,即使没有金手指又如何。我曹昆穿越一世,依靠自身智慧,碾压一群流民和狗鞑子,成就帝皇伟业不是很合理的吗?”

  “在古代混,入乡随俗。”

  “我曹昆,字孟德,号人妻,立志称皇做帝。”

  就在这时,远处屋顶忽然闪过一道身影。

  曹昆:“……”

  他瞪圆了眼睛,浑身都僵硬了。

  只见屋顶上那道身影脚尖一点,凌空飞度,向着自己这边高空冲了过来。

  曹昆:“……”

  穿越三天了!

  你给我玩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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