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章(4)_草样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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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时都会将脸扭向别处,好像不认识对方似的。

  每当齐思新在宿舍里情绪激昂地大发言论之时,杨阳便会悄悄地退出宿舍,一个人站在门外抽烟或坐在楼道里弹吉他。一次,在我和杨阳吃羊肉串的时候,我问他:“你为什么总是躲着齐思新。”

  “我烦他,一听见他说话我就烦!”

  “你可以想办法让他远离,他一出现你就离开,是不是太被动了,被他牵着鼻子走。”

  杨阳看着身旁烤羊肉串的大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譬如说烤羊肉串,咱们楼下原来只有旁边女老板的那一家,自从这家来了以后,那个女老板就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她离开并不是因为竞争不过这家,而是另有自己的经营方式。”

  不久后,杨阳又找到一个可以唱歌的差事——在三里屯酒吧做驻唱歌手,而且唱的是自己写的歌。

  杨阳唱歌所在的酒吧在北京市酒吧业中小有名气,颇受娱乐圈的明星和白领贵族们的青睐,每日天黑之时,就会有大批雅皮士来此消遣,酒吧老板是一个80年代末在南方崛起的歌手,出过一张专辑,但最终未能红遍四分之一个中国,公司见他已无潜力可挖,便停止对他的包装和宣传,他也因此隐退出歌坛,做起买卖,挣些钱后来北京开了这家酒吧,酒吧的名声要比它的主人响亮许多。

  酒吧老板听完杨阳的自弹自唱后感觉还行,决定留下他,唱一个小时歌给50块钱。

  杨阳在酒吧唱歌的第一天晚上我也去了,老板在得知我是杨阳的朋友后很慷慨地叫服务生给我端来一小瓶“嘉士伯”啤酒,它在酒吧的价格是50元,为此我对老板表示了万分感谢。我坐在酒吧的一个角落,盯着眼前的“嘉士伯”想起一句话: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酒吧这种异国情调的休闲娱乐场所已经取代了饭馆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传统地位,若干年前,饭馆还是中国人合家团圆、亲朋小聚、商务谈判的首选之处,而今天,格调高雅的酒吧的出现却无情地将饭馆推向庸俗,使得人们弃饭馆而从酒吧。

  虽然在酒吧可以一边喝着啤酒一边享受歌手的弹唱,但饭馆同样亦有此形式,一些走街串巷的江湖艺人经常提着二胡站在饭馆门口献艺,只需给他1元钱,便可听到他演奏的《二泉映月》,此价格仅是在酒吧点一首歌价格的几十分之一。所以,要说经济实惠,还得是饭馆,特别是那种门口没有霓虹灯招牌、没有停车位的饭馆。

  这天晚上,杨阳在台上唱了六首歌,博得一些酒客的掌声,也引得一些人的注意,其中有一个叫田红的女孩主动上前与杨阳搭讪,并邀他晚上去她那里。

  杨阳唱完歌,便背着吉他和田红去了她那里。

  田红是一个大连女孩,和杨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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