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百三十四章 杀王_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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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木和几个卫兵站在树林里,目瞪口呆地看着前面的情形。

  这已经不算是正规的骑兵冲锋了,上千人马挤在一起,所有人都同时挥舞着兵器朝对方身上砍去、砸去,都试图在最短的时间内杀死敌人。

  手中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有腰刀,有长矛、有斧子,甚至还有链子锤和狼牙棒这种奇门兵器。

  因为人实在太多,彼此之间也没有空隙,死了的人被挤在中间,被簇拥着依旧坐在鞍上。

  烟尘斗乱,人喊马嘶,兵器入肉的切割声、钝器砸短骨头的声音和在受伤士兵的惨叫,混合成一片人间地狱般的场景。

  这惨烈之战,甚至还超过了当初的应州。

  眼前的明军和鞑靼人已经交织在一起,再也分不出什么对型再也分不出彼此。

  黑压压的人头,又是头盔又是貂帽。

  “完全是一场群架!”

  什么兵法,什么阵型都是毫无用处。

  现在,比拼的只是双方士兵谁更勇敢,谁更嗜血。

  实际上,现在就算畏惧也没有任何用处。几乎每个人身边都是敌人,就算想躲也没地方可藏。

  不想被敌人杀掉,就得先杀了敌人。

  同时上一个明军刚将兵器刺进一个鞑靼人的胸膛,就被人一锤砸得脑浆迸裂。

  而偷袭的那个鞑靼人又瞬间被人把脑袋砍了下来。

  这情形已经和现代战争中的白刃战没有任何区别,而白刃战又是战争中最残酷的仿佛。双方接触,基本上都是一比一个交换比。杀敌一千,自损九百。

  一片又一片士兵咽了气,绵密厚实的战场渐渐稀疏起来。

  而先前还被裹在人群中,坐在鞍上的尸才开始纷纷堕马。

  无主的战马茫然地立在战场上,低头看着地上的互相纠缠的战士。许多士兵已经和敌人抱在一起在地上不住翻滚,扼喉、挖眼,无所不用其极。

  激烈的厮杀中,热血在地上蔓延,洋河水开始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而战场上也腾起了氤氲热气,那却是人体的热血。

  就连身边乳白色的月光,也变成了玫瑰的颜色。

  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战斗已经进行了大约二十分钟。

  随着士兵的大量死亡,小王子铁青着脸看着前方,战斗到了现在,已经没有胜利者可言。自己这一支卫队即便获得最后胜利,也剩不了几个。这可是他调教了多年的精锐,都是族中一等一的勇士。

  敌人刚开始冲锋的时候,他还想过尽快打退这支明军。

  可他万万没想到敌人一开始就同自己搅到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纯粹就是拼消耗。

  “什么时候明军变得如此骁勇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口中喃喃地念叨着。

  要知道,在以前,明军就算再多,重要自己带着骑兵一冲,敌人立即就会溃败。即便是刚过去的应州大战,自己也靠着快马杀出了重围,保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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