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百二十八章 朝堂大变_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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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心目中已经将囡囡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尤其是在结婚生子之后,苏木的心态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中年大叔。

  有人说,女儿是自己前世的情人。

  说句实在话,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当初在沧州同囡囡生活了那么长时间。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又教她读书识字。

  苏木和她的感情已经深厚,在听到囡囡居然喜欢上谢自然之后,心中难免有些火气。自己养这么大的女儿,凭什么便宜了这个混小子

  可是,在喊出谢自然的名字之后,苏木又是一怔,突然无奈地笑起来。

  男女感情这中事情,别人也不好说什么,算了,由他去。

  在听到说梅娘已经嫁给别人之后,苏木的第一反应就是采取激烈的手段,让谢自然派人去将那姓汪的千户给杀了。

  谢自然名义上是个举人,但世界上却是个游侠儿,黑社会头子,杀个把人对他来说毫无压力。而且,又有我苏木这么大一个靠山,可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

  一个小小的千户军官,其实根本就算不了什么。据苏木所知道的,一个千户名义上领了一千户人家,但其实手底下也就几百号人而已。

  真正遇到战争将队伍拉出去,能够凑够一百人就算一方霸王。

  就连仇钺那样的统帅,上了战争,号称带兵数万,可大多是打酱油的辅兵,能够有一千主力战兵在前面冲锋陷阵就算是不错的了。

  如今,山、陕两地,像这样的千户军官,也不用多,几百上千人总是有的。名头听起来很唬人,其实在如苏木这样的大人物眼睛里,就是颗芥子。

  堂堂状元公,未来的阁相,要料理一个千户军官,有的是万般手段,至于派杀手吗

  破家的县领,灭门的知府,这话可是不白给的。更何况他得罪了一个储相,灭他三族都不是难事。

  真说起来,就连仇钺也不配做他苏木的对手。

  传出去,简直就是个官场笑话。

  真那样,苏木也没脸见人了。

  想到这里,苏木就做了下去,提起笔来,给胡顺写了一封信。询问他那事办得怎么样了,然后,在信的末尾不着痕迹地添了一笔。说是听人说大同前线有个姓汪的千户平日里鱼肉百姓,横行不法,也不知道情况是否属实。

  胡顺可不是笨蛋,自然知道苏木这是要整治这个姓汪的千户。

  这种事情,他们锦衣卫做起来,自然是最顺手不过。

  当天夜里,苏木失眠了。

  一闭上眼睛,眼前都是梅娘那具白花花的身体在转动。

  那是苏木穿越到明朝以后的第一次,第一次总是令人难忘的。

  苏木一想到她已经跟了别人,心头就如有虫子在咬,只恨不得立即交了差事,马上赶去山西,将她从别人手头抢过来。

  可狼告诉他,现在还不是离开陕西的时候。

  第二日,刚一起床,吃了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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