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六章 做个阳光好少年_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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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

  这一看,正好看到大闹天宫,猴子被封为弼马温的部分,就再也割舍不了。

  作为一个出色的书商,林老板既然决定出《西游记》,自然对同期坊间出版的神怪小说留了意,找不了少过来参祥。

  一看,就吐了一口唾沫:实在是太难看了,垃圾、废物,糟蹋纸墨,怎比得我家的猴儿。

  这年头的神魔小说的故事都非常简单,不过是一些高来高去的神仙,在云里雾里一通乱打,图的就是个热闹,没人肯在故事上花太多工夫。倒是苏木这小说,将一件事儿弄得一波三折,看得人如痴如醉。

  当下,林老板一咬牙,也不等苏木的稿子究竟写了多少字,就命工人开始雕版印刷。时间不等人,早出一天,早赚一天的钱。

  于是,苏木每写三五千字,只一个晚上,林家书坊就已经印出来了,只等他一完稿,就装订成册,铺书了。

  等到第十天,第一册的稿子总算是交给林家书坊。

  苏木却觉得自己有些写疲了的感觉,这本《西游记》故事还是那种故事,可其中的词句,一半来自自己的记忆,一半是重新创作,所耗费的精力也不小。

  最麻烦的是,前世习惯了敲键盘,已经很多年没有写这么多字。如今每日握这笔杆子,中指第一个关节处竟磨出血泡,一碰就疼得钻心。

  算了,先休息两日,看看第一本书的销量如何再说。

  钱是重要,可如此耗费精力的事情干得太多,小心少年白发,甚至少年秃顶,那就做不成帅哥了。

  逐步融入这片久远的时空里,一切都好象很不错,工作顺利、学业顺利,发财大计在看得见的将来也将成为现实。

  思想还是从前的那个成熟准大叔,可换上了一具十九岁少年的身体,在荷尔蒙激素的作用下,心中总有一种难言的躁动。无关男女,只是这浑身的精力渐渐旺盛起来,总想折腾些什么才好。

  刚穿越来时,因为身体孱弱,生了几天病,虽然关系不大。却也提醒了苏木,这可是医学不发达,普通人平均寿命也不过四十来岁的古代。一般人一过四十岁,就可以自称老夫,活过六十就算是高寿,人生七十古来稀少。

  身体重要啊,既然没有医院,那就先把自己的身体锻炼好。

  于是,苏木除了写稿,每天早晨都会跑步去胡家货栈上班。

  刚开始因为体能实在太差,跑上几步就喘得像头牛,双手撑在膝盖上,张大嘴不停喘息。再加上一头的汗水,和因为缺痒翻起来的白眼,看起来生生地一副神经病人模样。

  于是,一个传言在清苑县城传开:苏家的大少爷又疯了,否则也不会每天一大早没事就在城中一通乱跑。

  跑就跑吧,偏偏见了人还一脸古怪的笑容,“早”、“王婶你出门买菜了”、“全叔早”,都吓得人不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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