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零四章 挥毫_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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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木上一首《长相思》乃是抄袭之作,这事别人如此说,她也姑且信了,因为那词正是宋人风格,以情以意境胜,却不是明人作得出来的。

  可苏木这首却有着明显的今人风貌,显示出深厚的诗词功。

  抄一首佳作或许有可能,可抄两首,且都是一流水准,却不是那么容易。

  难道说,苏木是有真才世学的一流词人,而不是外间传言所说的斯文败类。

  又想起苏木刚才说要助自己夺回花魁头衔,云卿突然心中一紧,隐约感觉到这是一次天大的机会。

  “再来一首!”苏木又是一声大笑,继续吟道:

  “爱也思,恨也思,思到天明泪点滴,倚窗独叹息!

  怕分离,却分离,离去昨儿风向西,动情能几时?”

  却是现代人的作品,又是另外一种风格另外一种韵味。

  “你这人乱叫什么,出去,出去!”小环还在骂。

  云卿却突然道:“好!”

  “什么!”屋正乱着的众人都同时静了下来,转头疑惑地看着自家姑娘。

  云卿已经坐直了身体,平静地看着苏木那张脸,眼睛里慢慢散发出光彩来:“我相信你。”

  苏木微微点头。

  云卿:“苏公子方才说要助我夺回花魁头衔,可有把握赢那龙明卿。”

  “龙明卿?”苏木突然扑哧一笑,吟道:“寻章摘句老雕虫尔,只不过我朝高士大多以道德文章为重,这才使竖子成名。诗为心声,若在写作时一味在辞藻格式上下功夫,虽然乱花迷眼,却也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尸。”

  他这一句话直接指出了龙在诗词的缺点,云卿一呆,在心理将龙在的几首所谓的佳作过了一遍,突然觉得这些诗词同苏木刚才所念的两首《长相思》相比,却少了一份动人的余韵,只需拨开他华丽的辞藻,就落出苍白寡淡的本质来。

  云卿突然朝几个打手喝道:“你们出去,没事别来打搅。”

  小环不满地叫了一声:“姑娘,不要上了这个骗子的当。”

  “住口,不许这么诽谤苏公子。”云卿厉喝一声:“小环,拿笔墨来!”

  “姑娘……”

  小环满腹的委屈,她也不知道苏木刚才是怎么蛊惑了自家姑娘。她也听不明白这个骗子刚才所念的那一段诗词究竟有什么好处,她只不过是一个小丫鬟,又不识字。

  不过,云卿的模样,好象很在意的样子。

  一种警惕从心中升,小环气哼哼地走到案前,提起墨锭,撒气似地飞快地转了几圈,就扔到一边,冷眼旁观。

  墨汁还淡,但苏木却不在意。

  铺开一张上好的宣城竹纸,却见得纸里有暗金色的斑点浮动,竟是压制进去的金箔,单这一张纸,已价值三四钱银子,花魁的富有和体面光鲜可见一斑。

  架上悬挂的笔照例是湘妃竹制成,有依稀泪痕,但笔毫却各不相同。有羊毫、兔毫、狼毫,甚至鼠须。可以根据个人的写字习惯,和字体大小风格选用。

  苏木也没想到云卿如此讲究,看了看,就顺手摘下一管兔毫笔。

  其实,就他最擅长的正大厚中的颜体字而言,狼毫笔最是适合,略微带硬度的狼毫可将字中的筋骨发挥到极处。

  可今天要写的是词,而小环着丫头又故意将墨汁磨得很淡。若选狼毫笔,字体会显得干涩,不过圆润饱满。不如兔毫笔,能够吸饱足够的墨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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