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番外一:少年罗建华的三次危机_重生小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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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匕首,这是替耿新阳挨的,为此他欠我一辈子,虽然后来因为小明他说过宁愿当时我没有替他挨了那一下子,他这辈子没这么难受过,一朵鲜花摆到面前却不敢伸手,折磨。

  当时我真以为自己完了,留了好多血,耿新阳那家伙腿也受了重伤,根本指望不上,那群人也都歪歪斜斜拖着受伤的跑了,我是被警察送去医院的,躺到冰冷的手术台上,彷佛灵魂出窍一般,根本感觉不到了疼痛,我想我可能要死了。

  我很留恋这个世界,原本一直觉得其实人活着真没什么意思,像我爸妈,每天吵吵闹闹的,除了花钱还算随便,也不大管家里孩子和老人,那种传说中只在小明家里看见的叫做亲情一类的东西,在我家里是找不着的,除了奶奶,实在没什么让我觉得像家的地方。

  但是现在,我感觉我就要死了,我忽然很害怕,我原来一直想着快点儿长大了吧,我就可以追小明,然后我们结婚过像她家那种幸福的日子,可现在,难道我就要没有机会了么?

  但是让我庆幸的是,我没死,手术很成功,恢复的也很快,我也从来没这么怕死过,一星期后我偷偷从医院跑了出去,打车到了小明家门口,呆了一天,只看见小明早上坐李连辉的车子去上学,中午出去学校门外的小摊上买了一小碗樱桃,吃了一颗,酸的直皱眉,但是还是皱巴着脸继续吃了几颗,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难吃干嘛还要吃,难道是馋急了?

  晚上放学坐了李琳的车子回的家,有两个男生故意用车子别她俩,被随后赶上来的李连辉和小黑小黄他们吓唬走了。

  晚上我回到医院的时候,难得爸妈都在那里急的团团转地等我,忽然我觉得,可能他们两个也不是一点儿感情也没有,最起码这一刻还是很有共同语言的。

  活着,也许没那么糟糕。

  第二次是我结婚以后上大二的时候,因为代表学校去参加公安系统院校大比武,表现突出,被选中去执行一项特殊任务,伪装成一个不良少年打入一个贩毒团伙内部。

  这次任务是没的选择的,上面下来的任务,是南方一座大城市,据说不久就有一位首长过来视察,之前必须端掉这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贩毒团伙。本身这伙人在本市也十分猖獗,偏偏组织严密,保护伞势力也大,本地方根本无从下嘴,于是抽调了一批外地警力,通过各种渠道对他们进行渗透。

  任务还算顺利,对这般社会混子,我简直太熟悉了,从小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从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我就能判断出他们的想法和心态,几乎是十拿九稳的。

  就在一切都很顺利,几个月之间各个部门通力合作以雷霆万钧之势端掉了这个团伙,但是却也有几条漏网之鱼,都是亡命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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