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 之四 妖妖无期 VI_妖言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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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夜偷偷来更新……嗯

  据说书已经上市啦,当然后面还会陆续出2或者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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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1113“啊,找到了。”老蠹抱着一本卷宗,摆动圆肥的身躯走回办公桌前。

  镇魂翻阅着那本卷宗,手指很快在某一页上停下了。纸张上粘贴着一张证件照片,虽然没有了山羊胡和黑色塑胶框眼镜,但是镇魂仍然能够清晰地分辨出那张脸——就是他,山羊胡,电池人,从长缨保险的七家分公司骗走六千万赔偿金的骗保犯人,被捕梦放走的……那只妖兽。十二年过去了,他的容貌没有丝毫改变。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在长缨保险的客户中,有不少都是从两三百年前开始光顾的老主顾。这张纸是一份已经过期的保单的其中一部分,上面的文字清晰地说明,在1993年,陶邺山曾经为一个名叫何铁的年轻男人购买了十年期的人身意外险。这份保单不属于长缨保险特别部的任何固定险种,保险金的数额和交纳方式都比一般的人身意外险苛刻得多。镇魂很快发现了这份保单的特别之处。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翔、登山、攀岩、探险、狩猎、蹦极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搏击、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像这样危险的活动,一般的人身意外保险都不会将其包含在赔付范围之内,即便有,也会将赔付的金额压得很低。然而,按照这份保单所规定的条款,一旦这个自称何铁的男人在上述活动中受伤或死亡,他的家人可以得到高额的赔偿。如果平安度过十年,保单到期失效的同时,他仍然可以领到一笔相当客观的金钱。相应地,陶邺山要为他支付的保险金也就比惯例的数额还要高出两三倍。“何铁”这个名字想必不是他的真名,对于这一类的妖兽来说,“化名”这种东西就像即用即弃的纸巾一样,在外行走,每天总要使用个两三回吧。

  “是他吗?”她把案卷递给轮椅上的陶邺山。

  青年原本苍白的脸上燃起病态的潮红,抿紧嘴唇勉强点了点头,双手紧紧地握着那份案卷,仿佛稍一放松,就会做出更加激烈的举动似的。

  “何铁……他果然是妖怪吗?这么多年,完全没有一点衰老的迹象。”

  “嗯,是妖怪啊。”镇魂爽快地回答。她拿回卷宗,在保单上找到了被保险人的住址。与姓名同理,这是完全没有价值的资料——用伪造的身份证件租一个短期住所是再容易不过的把戏。镇魂的手指继续翻动纸张,终于在卷宗接近结尾的时候,在某串数字上点了点。这张保单在两年前到期的时候,约定返还给何铁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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