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章饮不尽的奸人血,杀不尽的仇人头_后汉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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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黎就任魏郡兵曹掾后,觉得时间越发的紧张了,恨不得能将自己一刀劈成两半当两个人使用。

  这些时日以来,除了频繁往来兵曹与贼曹之间,整肃队伍,厘清账目和盘点各类器械军备外,竟整整七八日没有在家陪阿母用过一顿晚餐。

  而在这次整顿中,王黎惊骇的发现,兵曹与贼曹中兵卒及吏员中竟有三二十人入了太平道,而更令他触目惊心的则是兵曹军备器械的盘点。

  从三月到十月,短短的七个月时间内,和琳、万剑及一批兵曹吏员以报废和更换军备器械的名义,淘汰了一批兵器布甲,暗中盗卖、转运,约合千余件。

  其中刀剑六百余件,短梢弓七十五把,长梢弓五十二把,布甲三百余,箭矢若干。

  大汉的军制多承秦制,分为京师军、地方军和边军等。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一队、百人一屯、二百人一曲、而千人则为一部,千余件的军备兵器足可武装一部兵卒了!

  王黎勃然大怒,将所涉及的兵曹官员包括兵曹吏员、仓曹吏员及兵卒二十余人一并上报郡守,全部投入大牢。

  半个月的功夫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眨眼间就从指缝间悄悄的溜走,今日便是那和琳诸人行刑之日。

  几日前,朝中旨意已定,告示遍贴于邺城四处,诰曰:

  案犯和琳,原魏郡兵曹指挥使,与同犯汪粤、文津、张渝、赵疆、马三、朱不理、苟欲笑以及余快、庄慢等十数人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癸亥年初至十月间,于本郡屡犯命案,罪大恶极,今查证据确凿,按律当斩,将于本月X日午时三刻斩首示众!

  和琳当然未曾和汪粤等人一起犯过命案,甚至到现在都还不认识这些人,但,朝廷既然不愿意给太平道冠以谋反的罪名,也就只能委屈和琳一下了,反正都是死,换个罪名又何妨呢!

  告示墙外贴着和琳、汪粤、文津等人的画像,郡府衙内张则、元维等人却是紧锣密鼓的部署着,都尉元维甚至暗中调动了一部士兵埋伏在菜市口四周坊市内。

  显然,张则和元维虽然忌讳朝中侧目,但并不打算就此放过魏郡的太平道教徒,匿藏的这一千的士兵明显大有深意,可不单单只是摆设。

  还未到午时,北城菜市口的行刑台已经搭建起来,行刑台四周站满了荷甲士兵,黑盔黑甲,黑靴黑袍,跨刀仗剑,眸子中散发着黑色的寒意,甚至连手中的长戈也是点点的冷寂。

  行刑台面朝菜市口,背对城北安平大街,左右各接城东上阳大街,城西忠义大街。此刻四侧街巷中已围满了前来观刑的人群,密密麻麻,接踵摩肩。甚至街坊两边的茶楼酒肆窗户口也伸出不少面孔,俱皆瞪着行刑台方向。

  邺城,贵为一郡治所,并非没有杀过人,每年秋月间朝廷都会勾决一批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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