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往日_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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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磊面无表情的看着窗外。

  已是深秋的季节,他却一副燥热的模样,除了宴会时穿的西装外套,松了领带结,白色的衬衫袖口解开,往上挽起,露着结实的小麦色胳膊。

  顾明珠一进来就闻到他身上的酒味,“真喝多了呀?”

  容磊面色冷淡,好像没听到她的问话。顾明珠自讨没趣,拍拍前方司机的座椅背,报了个地址,“麻烦您了!”

  车子平顺的滑出去。

  容磊一直不说话,顾明珠也就安静坐着,晚风正凉,她看着窗外的景。片刻车窗忽然被升起,容磊转过了脸来,语调比之前晚宴上清冷许多:“他一直就这么对你的?”

  顾明珠一愣,想来他应该是注意到了方非池的放浪,她笑,“怎么了?心疼我这个前女友?”

  容磊冷笑起来,“你顾明珠都需要人心疼的话,这个世界就真的男女平等了。”

  “容磊,你去法国念书,主修的是中文系吧?”顾明珠抱肩,毫不示弱的笑着说。

  容磊牵了牵嘴角,两人打成平手,再无言语。

  到了顾明珠说的地方,她礼貌的问他赶不赶时间,容磊漠然摇摇头,她便下车去,说是马上就来。

  走到大门口,有兄弟正在喝酒划拳,看见她来都乖巧的打招呼:“明珠姐!光哥和睿睿在后花园。”

  顾明珠点头,匆匆的绕过房子去后面找,那一大一小果然在那里坐着,小小的睿睿皱着眉,不知是又在计算着哪颗星星的运行轨道。程光则是纯粹傻乎乎的仰头看着夜空。

  程光,字裸,又字溜溜,号一脱居士,简称六六——以上均来自顾明珠。实际上,C市绝大多数的小混混都尊称他一声“光哥”。

  程光的父亲以前是顾博云的手下,在某次不知杀人还是放火的行动中不慎以身殉职。程光的妈妈在他四岁的时候改嫁,临行前,把小程光丢在了顾家的门口。顾博云是最讲义气的,义不容辞的收养了程光,把他当做亲生儿子养。

  他比顾明珠小了两岁,从小时候起,一张脸就按着正统正太的标准,怎么好看怎么长。人也很聪明,先是在帮派里混的风生水起,后来觉得做混混无聊,就跑去高考,轻而易举的考上了C大。也因此,顾家的覆灭并没有波及到他。

  顾明珠和他青梅竹马,友谊几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在顾明珠最艰难的日子里,程光毅然辍学,回来帮着顾明珠扛过了那段日子。

  再后来,顾明珠走出困境之后,程光发现自己还是比较适合当混混,于是没有再回大学继续念书,而是毅然混到了现在。

  睿睿今年五岁。

  他小时候,长到十六个月,看上去一切发育正常,却就是没有一点婴儿该有的活泼,不要说牙牙学语,连哭声都很少。

  顾明珠带他跑了无数次医院,最后的诊断是:自闭症。当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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