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04 章 第一百零四章_穿爱尔兰麻衬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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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巴]

  周日早上醒来的时候,我为一个选择感到非常纠结。

  不,不是我的衣服。考虑到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潘德小姐的朋友,当天要穿什么,我早在周一就想好了:奶茶色的马衔扣乐福鞋,一条整体水洗的“妈妈牛仔裤”,细腰带,强调腰线,一件高支的精梳棉白衬衫,外加一看就知道很贵的、鹅黄色的无结构亚麻西装,女西男做。

  非常七十年代,非常优雅,非常称她。

  这几天我还利用上下班的时间仔细考虑了拎什么包。潘德小姐肯定会背她那个抽绳的跳舞小包,但我不过是个稍显碍事的观众,总不能也背着健身包去。拎皮包太隆重,平常用的博物馆帆布包,又难免显得拿捏腔调——思来想去我才从衣帽间深处翻出来个蓝白格纹的“土星”小蛮腰,PVC材质,但又不带有什么明显的阶级语言。

  就是有国内生活经验的,见了这格纹,可能会联想到红蓝白编织袋。

  真的很难说帕蒂·史密斯和维维安·韦斯特伍德我更爱哪一个。

  这只包两种颜色我各买了一只,今天也可以拎红白配色的,看起来还离红蓝白编织袋的印象稍微远那么一点儿——但不行。

  今天是新加坡的国庆日。满大街都会是红白配色,我可不想被弄错了国籍。

  我的烦恼,我真挚的、深刻的,我真正的烦恼是,这阵子做的这套HIIT已不能使我的最高心率突破一百四。

  从这个关键指标来判断,好消息是我的体能上升了;坏消息是,它已失去应有的作用,我应该换一套强度更大的动作。

  人应该不断走出自己的舒适区。

  我的大脑是愿意的,真的——对此,心脏也勉强同意。

  但我的肺不想。

  最终,我的肺操控我做了十五分钟广播体操强度的运动。我甚至没怎么出汗。

  乘车路过常常去买晚饭的那片组屋,靠近街道的走廊外侧都挂上了国旗。天气预报原本说今天大面积有雨,但不知是提前做了人工降雨还是什么原因,出门时,气温正好,外套搭在胳膊上并不觉得热。

  “今天天气很舒适。我还有十分钟到你家。”我给潘德小姐发去消息。

  潘德小姐:“你能上楼来吗?”

  她回得很快。

  我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耳机里放着的是莫卧儿帝国史相关的播客,现在我已经听到最后一段了,不说别的,至少我对一些重要的南亚地名有了清晰认识,也能说出旁遮普与马拉地的区别。今后如果她想给我讲点儿什么,我不至于盲人摸象,连真伪也分不出来。

  语言方面我则干脆放弃。汉语类的南亚少数族群语言学习资料相当有限,用英语学,又没有我熟悉的成体系的教材。印地语倒是容易许多,但潘德小姐不会说,我学了也没用。

  但她爸爸的母语也许是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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